巴拿马主要经贸管理部门及职能
1、工商部(www.mici.gob.pa)
巴工商部制定外资发展政策,为巴创立良好投资环境,吸引外资注入后勤服务业、旅游业、高科技及电信业、海洋及运输等行业。
2、财经部(www.mef.gob.pa)
巴财经部根据巴拿马国家公共投资体系规程及国家预算部门提供的项目预算报告,负责审核投资项目程序并进行财务监控。
3、住房部(www.mivi.gob.pa)
巴住房部下属的私人投资促进办公室负责私人投资者与为其办理直接补贴的银行业之间的联系事务。
4、外交部(www.mire.gob.pa)
巴外交部下属国际经济关系总司负责研究分析双边经贸课题,为制订巴对外经济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5、公共注册局(rpinternet@registro-publico.gob.pa)
该局负责企业的注册登记并适时、高效、透明地证明其商业活动行为。
6、国家环保局(www.anam.gob.pa)
该局针对商品与服务投资机会,负责推动本机构实施与环保课题有关的调查项目,以确定巴可以提供的资源及引资承诺。
7、劳工部(www.mitradel.gob.pa)
巴劳工部负责制订巴拿马国家劳工政策并监控其实施过程,分析处理涉及劳工的各类事务,制订与工会、就业、劳工培训有关的规定准则,促进劳资关系的改善,并监控宪法及其他法律条文在上述方面的正确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