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拿马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Oficina Económico-Comercial de la Embajada de la República Popular China en la República de Panamá

首页>政策法规>税收

来源: 类型:

税收

2005年开始的巴拿马财税改革,在开支方面制定了多项节约开支、控制经常项目支出和增加公共投资的规定。

 

关于税收,财税改革引入两项重要创新。首先,对所得税的征收做出重大修改,设立了选择性计算税收办法,即除了支付最少额的所得税之外,在巴拿马境外提供服务而取得的收入也需要纳税。

 

还对资本所得税做出修改,目的是增加税收。与此同时,取消和减少了税收优惠政策。

 

今年5月份,巴拿马政府为了吸引跨国公司在巴拿马成立地区中心而设立的特别制度和法律,根据这部法律,一个技术委员会将负责发放跨国公司总部牌照,办理该公司总部人员的签证,对违反规定的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解决总部的呼吁和意见。

 

2007年,不仅开办公司、办理出口许可证、获得缴税完毕的证明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申报所得税已可以通过网络实现。纳税人能够通过登陆网站www.dgi.gob.pa来申报所得税,而不必像以前那样亲自前往巴财经部收入总司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