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拿马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Oficina Económico-Comercial de la Embajada de la República Popular China en la República de Panam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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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关税政策

巴拿马关税政策

巴拿马对进口商品设置限额或关税,以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冲击。除特殊法律或合同豁免的产品外,其余产品均需缴纳进口关税。自1997年加入WTO以来,巴拿马已大幅减少了进口的数量限制和贸易壁垒,除部分农产品外,关税已降至不超过15%,平均进口关税为12%左右,为本地区最低。一些对当地经济有影响的产品,主要如大米、糖、牛肉、禽肉、猪肉、牛奶和洋葱等农产品还存在保护性的进口关税,因此,进口前应查询该产品的进口税率。除食品、药品和一些特殊产品外,所有进口商品均需缴纳7%的增值税(ITBMS)。

巴拿马采用统一分类制度(HS)编制进口商品税则,实行单式税则,对进口商品按CIF价计征从价税(特殊情况下参考历史价格)。